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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汝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秋季农业生产工作的通知

    信息发布者:儿小鱼
    2022-10-25 07:31:40   转载

    为方便群众农业生产,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总体部署,各乡镇街道要在从严从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不误农时抓好秋收秋种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级做好农业生产工作。按照市指挥部划定的高、中、低风险区域,落实分级分区管控政策。对于低风险村庄,实行农户“足不出村,分区分片,错峰组织,点对点”开展农业生产相关工作,作业期间要佩戴好口罩,相互之间保持安全距离,避免人员聚集。对高中风险区域,按照“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的疫情防控要求,继续实行闭环管理。由农业农村部门做好农资调配,农机部门做好农机调度,各乡镇街道以村为单位,全面摸清区域内农民生产需求信息,落实乡、村专人包保责任制,组织专业合作社等服务组织和志愿者统一收种。村两委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或采取口头约定、村两委代签等方式,帮助农户与服务组织签订服务合同,开展代收代耕代种代售。服务组织人员在采取核酸检测、闭环管理等措施的基础上,实行居住地到作业地块点对点无接触服务模式。


    二、做好跨市农资调入调出工作。需要从外县市调入我市的农资,由我市需求企业提前联系运输车辆(必须是外地非疫区车辆),提供驾驶员及随车人员的绿色行程卡、绿色健康码和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并提供发货单位、收货单位和行驶路线等信息,经农业农村部门初审,并经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同意发证后,可进入我市。车辆在我市行驶期间要严格落实闭环管理,由入市卡点疫情防控人员在双侧门窗粘贴封条,司机及随车人员要做好防护,全程做到窗不下落,人不下车,如封条破坏,将在我市落实集中隔离措施,农资运输到目的地后由收货单位组织卸货,并彻底消杀,消杀后车辆立即返程,不得逗留。从我市调往外县市的农资,需经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同意,调用外地非疫区车辆,并经归属地疫情指挥部发函接收,到汝州后双侧车门贴封条,点对点到发货单位,由发货单位负责装车消杀,消杀后立即返程,全程严格落实闭环管理。


    三、做好市内农资配送工作。实施“点对点”配送机制,对农业生产资料运输车辆实施精准管理,确保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及时获得所需农资,配送农资的经营主体需要提供车辆信息、行驶路线和驾驶员的绿色行程卡、绿色健康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等,经农业农村部门初审,并经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同意后发放农资保供专用绿色通行证。通行证实行“一车一证一线路”,车辆、驾驶员、运输线路和运输时间应与通行证信息保持一致,运输期间司乘人员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通行证由市指挥部交通管控组印制,由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发放。市内道路通行工作由市农业农村局报市指挥部社会防控组确定。


    四、做好农机作业工作。对农机作业实行点对点闭环管理,市农机局负责做好农机统计调配,按区域向乡镇街道提供可供服务的农机服务组织。农机作业人员需向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提供绿色行程卡、绿色健康码和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等,由乡镇街道审核通过后方可下田作业,由村两委干部或村民引导其直接到约定的作业地块,作业期间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采取无接触服务模式,做好日常防护,加强日常消杀。如需跨乡镇街道作业,需要及时向所在乡镇和作业乡镇做好报备工作,并自觉接受作业乡镇的管理。


    农资保供专用绿色通行证办理联系人:王俊哲 电话:15617361321。


    五、做好秋粮收购工作。稳定市场价格,积极动员粮食收购企业应收尽收,加强市场监管,畅通粮食流通渠道,充分发挥发改委、市场监管、物价、粮食等部门作用,坚决杜绝压级压价、强买强卖等损害农民利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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